2009年中國人民大學秋季MBA復試信息交流貼
人民大學2008年秋季MBA聯考復試的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MBA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范復試程序,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復試工作要始終堅持合法、公開、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則。
第三條 復試工作在商學院MBA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領導小組至少由3人組成,學院主管MBA工作的負責人任組長。
第四條 復試評委由商學院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有教學經驗的教師及企業中高層管理者擔任,商學院MBA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負責復試的組織管理工作。每組另配一名記錄員。
第五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MBA聯考”并以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分數線的考生。我院實行差額復試,參加復試人數為我院擬錄取人數的120%左右。
第七條 復試采取口試的形式,測試內容包括政治、英語、專業課、綜合素質四項。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提交一萬字以上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經濟學或管理學論文或者在報刊、雜志上發表的三篇以上文章。
第八條 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凡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規定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復試通知書,按照復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復試(網址:http://pgs.ruc.edu.cn)。
復試工作分組進行,考生根據報到時領取的《復試安排》到指定的教室參加復試。
復試小組負責查驗考生準考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
各項復試均以考生抽題作答的形式進行?忌鷱闹付ㄔ囶}袋中抽取題簽,按規定的答題時限依次回答題簽上的問題,復試評委可就題目涉及的范圍補充提問,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30分鐘左右。
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進行記錄。
考生回答問題完畢,由每一位復試教師通過逐項賦分方式給出各自的成績,并寫出評語。各科復試成績經計算平均分后得出。
第九條 復試題目的命制要有利于實現考試功能,有利于給考生提供表現基本能力的機會和條件,有利于使具備繼續學習深造能力的學生脫穎而出。
(1)政治復試的具體內容包括:鄧小平理論、政治經濟學資本主義部分、時事政治
(2)專業課復試測試內容涉及本專業應掌握的基礎知識,著重考察考生的實踐 技能、業務能力及管理潛質。
(3)英語復試包括口語及聽力兩部分,重點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基本的英語應用能力。
(4)綜合素質:根據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的表現,重點考察考生的管理能力、溝通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協作精神等,判斷其在管理領域是否具有發展潛力。
每套復試題由2道政治題、3道英語題、3道管理專業知識題(含1道案例題)組成。
口試成績表由學院統一設計和印制。
以上四項測試內容各項滿分為 100分,60分及格。各科復試成績中任何一項低于及格分數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第十條 經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原始成績進行復審后,將考生政治、英語、專業課、綜合素質復試成績經過加總得出最終復試成績。各項復試成績均合格的,將最終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進行排序。初試成績權重占70%,最終復試成績權重占30%。
第十一條 復試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記錄全部保存在商學院MBA辦公室;任何人查閱上述文件記錄均需經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文件記錄一律不得調離商學院MBA辦公室。
第十二條 復試結束15天內,考生可以通過商學院網站(www.rbs.org.cn)查詢本人的復試成績,如果對復試成績有疑義,可遞交書面復審申請,經商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由MBA辦公室查閱復核,并告知考生本人復查結果。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8年3月10日起生效施行。解釋權歸商學院MBA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準備人大復試的同學,可以在此進行交流。我會將有用的信息,定時更新。
請各位認真準備面試
復試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學課程學習成績單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出具單位章);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工作簡歷證明(具體格式請見商學院MBA項目中心網站,網址www.rbs.org.cn/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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